依訴願法第93條規定,原處分的執行,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會因為您提起訴願而停止,因此原則上建管處仍會進行違建拆除作業,如果您認為有停止執行的必要,可依該規定向原處分機關或本府申請停止執行,再由原處分機關或本府審酌是否有訴願法第93條第2項所規定應停止執行之必要。資訊來源: 臺北市政府法務局
依訴願法第93條規定,原處分的執行,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會因為您提起訴願而停止,因此原則上建管處仍會進行違建拆除作業,如果您認為有停止執行的必要,可依該規定向原處分機關或本府申請停止執行,再由原處分機關或本府審酌是否有訴願法第93條第2項所規定應停止執行之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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