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國民中學畢業生或具同等學歷者,具有入學高級中等學校資格,高級中等學校應採多元入學方式辦理招生。多元入學,以免試入學為主。
2. 臺北市、新北市及基隆市(以下簡稱本區)各公私立國民中學(含高級中等學校附設國民中學部)畢業或具同等學力資格者,及海外臺灣學校及大陸地區臺商學校國中部設籍本區之畢業或具同等學力資格者得報名本區免入學。非本區國中畢業生(含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非本區具同等學力資格者、自大陸地區及其他國家返國就學學生(無論是否設籍於基北區)、海外臺灣學校及大陸地區臺商學校國中部非設籍本區之畢業生,應於簡章規定時間內完成「變更就學區申請」及「多元學習表現積分審查申請」以利後續報名。
3.持國外學歷報名者,應檢附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之國外學歷證件及國外學歷歷年成績證明、入出國主管機關核發之入出國紀錄(報名時如尚未完成相關程序者,得暫准其報名,惟須於報名時填具切結書,切結同意「註冊時未能提出應繳交之證明文件,自願放棄錄取資格」)
(業務連絡電話:教育局(02)2720-8889或1999轉分機63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