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我是大陸(或外籍)配偶,目前還沒有取得身分證,可以申請特殊境遇家庭扶助嗎?

與本市市民辦理結婚登記之新住民(大陸或外籍配偶),於尚未取得本國籍前,如遭逢特殊境遇情形,得不受設籍臺北市之限制。

單位:社會局婦女福利及兒童托育科

聯絡人:陳小姐

聯絡電話:1999轉1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