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
(一) 臺北市投資服務辦公室(Invest Taipei Office;ITO)
為協助國內外企業至臺北市投資,從事研發、製造、銷售等經濟活動,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成立「臺北市投資服務辦公室」,鏈結中央政府及民間資源,提供產業資訊、諮詢引介,獎勵補助、產業合作及跨部門行政協處等一站式服務,以專業、客製、全程協助的整合性服務、滿足投資需求及協助投資障礙排除。
(二) 臺北市產業獎勵補助
臺北市政府制定「產業發展自治條例」提供企業獎勵補助,最大的特點在於不限業別,只要是臺北市的中小企業,其投資案具有創意、特色或發展潛力者,均可提出申請,無資本額門檻限制。投資計畫每案提供勞工職業訓練費用、勞工薪資補貼費用、房屋稅及地價稅、承租私有房地租金補貼、融資利息補貼及承租市有房地優惠等獎勵最高5,000萬元外,為鼓勵創新創業,打造優質創業生態,創業計畫每案補助最高100萬元,研發計畫每案補助最高500萬元,品牌建立計畫每案補助最高500萬元,育成補助計畫每案補助最高300萬元、天使投資計畫每案補助總經費不超過計畫總投資金額10%,最高新臺幣300萬元。另對於較具競爭力之策略性產業,適度給予獎勵,以發展關鍵產業。為便利投資人申請各項獎勵及補助,申請書表及其他注意事項請於本網站內下載使用;申請案之諮詢服務、申請書表及受理申請,請洽臺北市政府北區1樓成立「臺北市產業獎勵補助辦公室」辦理 。
(三) StartUP @ Taipei 創業臺北
「StartUP@Taipei」臺北市創業服務辦公室,整合94項中央及25項地方創業資源,提供創業諮詢、個案輔導、獎勵補助、貸款說明及創業培訓課程介紹等,提供本市創業資源最新資訊。
(四) 臺北市公有土地開發聯合招商
(五)外國人來臺申請創業家簽證資格審查處理要點(https://law.moea.gov.tw/LawContent.aspx?id=FL077291)。
二、就業
港籍人士來臺就業規定:
(一) 香港或澳門居民,係指具有香港或澳門永久居留資格,且未持有英國國民(海外)護照或香港、澳門護照以外之旅行證照;或雖持有葡萄牙護照,但於葡萄牙結束治理前於澳門取得者。此類香港或澳門居民受聘僱在臺灣地區工作時,比照外國人之規定辦理。相關申請規定請見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外國人在臺工作服務網。
(二)另前項香港或澳門居民,如於香港或澳門分別於英國或葡萄牙結束其治理前,取得華僑身分,或屬於符合中華民國國籍取得要件之配偶及子女,則可依「取得華僑身分香港澳門居民聘僱及管理辦法」之規定,向勞動部申請聘僱許可。
(三) 未符合以上資格者,視為大陸地區人士,目前尚未開放大陸地區人士來臺工作。
(四)香港澳門特定專業人才申請就業金卡(https://www.immigration.gov.tw/5385/7244/7250/7317/%E5%B1%85%E7%95%99/181950/) 。
參考網站:
(一)在台留學之港澳地區人士,若有任何職涯規畫問題,可洽臺北市青年職涯發展中心 (https://okwork.gov.taipei/ESO/content/tw/Article/711526647740257724)。
(二)外籍人士求職相關規定請洽:外國人在臺工作服務網 (https://ezworktaiwan.wda.gov.tw/)
(三)外籍人士求職相關網站:Contact Taiwan (https://contacttaiwan.tw/MainOne/Home.aspx)
聯繫窗口:
產業發展局 (+886)2-2720-8889轉分機6627,或撥1999轉 6627
勞動局 (+886)2-2720-8889轉分機7507,或撥1999轉 7507
臺北市就業服務處 (+886)2-2308-5230轉分機200
財政局 (+886)2-2720-8889轉分機7843,或撥1999轉 7843
一、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