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結婚且未生育第一胎之配偶一方設籍臺北市即可補助1次,以每人每次婚姻限接受1次補助。二、新住民須攜帶居留證及配偶身分證明(配偶須設籍臺北市)文件至特約醫療院所填寫同意書,接受檢查。
一、結婚且未生育第一胎之配偶一方設籍臺北市即可補助1次,以每人每次婚姻限接受1次補助。
二、新住民須攜帶居留證及配偶身分證明(配偶須設籍臺北市)文件至特約醫療院所填寫同意書,接受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