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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住民來臺後如何辦理健保?

一、在臺灣地區領有居留證明文件,並符合被保險人及眷屬資格者,自在臺居留滿6個月時起(指進入臺灣地區居留後,連續居住達6個月,或曾出境1次且未逾30日,其實際居住期間 扣除出境日數後,併計達6個月),即可參加保險。

諮詢專線0800-030-598,手機請撥02-4128-678,網址https://www.nhi.gov.tw/

二、全民健康保險提供之醫療服務項目:

(一)疾病、傷害、生育、事故時,提供門診或住院診療服務,應依醫療相關規定就醫並負擔部分醫療費用。

(二)提供兒童預防保健服務、成人預防保健服務、婦女子宮頸抹片檢查、孕婦產前檢查等預防保健服務項目,預防保健服務免負擔部分醫療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