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雇主或勞工如於執行工作時發現有產生危險之虞,應如何處理?

工作場所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雇主或工作場所負責人應即令停止作業,並使勞工退避至安全場所。勞工執行職務發現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時,得在不危及其他工作者安全情形下,自行停止作業及退避至安全場所,並立即向直屬主管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