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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人士(不含港澳及大陸地區人士)請領身分證流程?有居留證後要多久才可取得身分證?辦理方式?

一、請先依歸化國籍規定向國內住所地戶政事務所提出申請,戶政事務所將會層轉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轉內政部許可。

二、內政部許可歸化中華民國國籍。

三、向內政部移民署各地服務站申辦「臺灣地區居留證」,並應於內政部許可歸化之日起1年內提出喪失原有國籍證明。屆期未提出者,除經外交部查證因原屬國法律或行政程序限制屬實,致使不能於期限內提出喪失國籍證明者,得申請展延時限外,應撤銷其歸化許可。

四、已提出喪失原屬國籍證明後,再按入出國及移民法之規定,居留滿一定期間後【自核准居留之日起,連續居住1年;或居留滿2年且每年居住270日以上;或居留滿5年且每年居住183日以上】,再向內政部移民署各地服務站申請「臺灣地區定居證」。

五、取得臺灣地區定居證後,即可向設籍地戶政事務所申辦初設戶籍登記及初領國民身分證。

◎應繳證件係在國外作成者,應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及外交部複驗;其在國內由外國駐我國使領館或授權機構製作者,應經外交部驗證。文件為外文者,應檢附經駐外館處驗證及外交部複驗或國內公證人認證之中文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