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健康保險為了照顧全民健康,我國施行「全民健康保險」制度,每個人每個月只需要繳交保險費,一旦碰到疾病、生產或意外傷害時,就可以到健保特約醫療院所,接受適當的照護。因此,新住民千萬不要忽略了這項福利,在臺灣地區領有居留證明文件,並符合被保險人及眷屬資格者,自在臺居留滿6個月時起,即可參加保險。全民健康保險提供之醫療服務項目: (一)疾病、傷害、生育、事故時,提供門診或住院診療服務,應依醫療相關規定就醫並負擔部分醫療費用。 (二)提供兒童預防保健服務、成人預防保健服務、婦女子宮頸抹片檢查、孕婦產前檢查等預防保健服務項目,預防保健服務免負擔部分醫療費用。